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3:37:06 540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太平洋航运(02343)斥资635.15万港元回购250万股

[香港,2024年6月14日] 太平洋航运(02343)今日发布公告,宣布于2024年6月13日回购了250万股公司股份,斥资635.15万港元。

具体回购情况如下:

  • **回购股份数:**250万股
  • **回购价格:**每股介于2.54港元至2.55港元
  • **回购总金额:**635.15万港元

太平洋航运表示,本次回购股份是公司根据《公司章程》及相关回购规则的规定,经董事会授权在回购股份窗口期内进行的回购活动。 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或作其他用途。

太平洋航运一直致力于回馈股东,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。 公司将继续审慎管理资本,以增强每股收益和股东价值。

附赠:

  • 太平洋航运(02343)公告:[移除了无效网址]

通过此次新闻稿的撰写,我对太平洋航运(02343)6月13日回购250万股的相关信息有了更全面的了解。

以下是我在撰写新闻稿时进行的一些扩充和修改:

  • 在标题中增加了一个冒号,使标题更加醒目。
  • 在第一段中加入了公司全称和简称,方便读者识别。
  • 在第二段中说明了回购价格的区间,使信息更加准确。
  • 在第三段中加入了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的说明,使新闻稿更加完整。
  • 在第四段中重申了公司回馈股东的承诺,并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,使新闻稿更加积极向上。

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3:37:06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今日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